关于召开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点击量:3303

2018年7月2日、5日,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山东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2018年8月2日,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2018年10月9日,本院裁定提级审理上述三起案件,并于2018年12月16日依法裁定上述三家公司合并重整。合并重整后,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联系人:曹律师、苏律师,联系电话:15205460058/13561043595),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本院定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9时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山东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内容为万迪诺等三家公司的财产处置事宜。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当提交参加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非自然人债权人还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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