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设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奖学金”
2012年6月16日上午,由我所捐资、旨在鼓励学生海外学习,培养未来能够参与国际竞争法律人才的“达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奖学金”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正式设立。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党委书记盖玉强、副院长林明、党委副书记王苗雨,我所主任孙瑞玺、党支部书记钟友勇律师、合伙人马争军、樊利波、信鸿狄律师、实习律师李凌君出席了签约仪式。
我所是1996年11月8日成立的东营市及胜利油田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十六年来,通过全所律师的努力,已发展成为黄河三角洲上颇具影响力、专业化特色鲜明的律师事务所,并且在为国家“黄蓝”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多年以来,我所律师始终秉持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的道路,与国内多所著名大学和数十位知名专家学者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并以此为支撑,促进业务的发展。这次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设立“达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奖学金”就是本所与国内著名大学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我所全体合伙人捐资助学,回馈社会的理念由来已久,多年来积极参与了山东省律师协会、东营市律师协会等组织的援建希望小学等活动。不久前,当我们了解到山东大学法学院积极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正在制定对“卓越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规划时,迸发了“我们一定要为此做点什么”思想火花,经与齐延平院长等山东大学法学院领导的多次沟通,今天这个想法已变成了现实,一项旨在鼓励学生海外学习,培养未来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法律人才的“达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奖学金”正式设立了。
在签约仪式上,孙瑞玺主任代表我所讲话。他首先对山东大学法学院多年来的办学成就,特别是在培养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参与国际竞争法律人才方面所作的偿试表示钦佩。孙主任还表示,我所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和学者有着很深的学术渊源,能为山东大学法学院尽绵薄之力也是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份内之事。为此,孙主任代表我所承诺,在今后五年的协议期内,每年出资5万元,用于设立“达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奖学金”,奖励成功申请到海外名校继续攻读学位,有志于未来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的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山东大学法学院齐延平院长对我所捐资助学设立奖学金的义举表示感谢。他指出,教育是百年大计,捐助教育意义重大。达洋奖学金的设立,将鼓励有志于未来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的学生积极申请到海外名校学习,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参与国际竞争。同时,法学院也会重视学生的感恩教育,以实现更多学子回馈母校,回馈社会,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形成循环互助的运行机制。让“达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奖学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法学教育的一颗火种,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